我一直自認,我不是個小氣的人。
 
 只是這一刻,我深深的認為我真的太「照顧」那個人了。
 
 二十四日,訪問某天團出書的陳先生,我聽到那個人很開心的口氣,說熱情的粉絲把他的信箱塞爆,連傳真機也傳爆了!問題是,真的是只有透過我放棄加離開的那個社群嗎?
 
 其實不是。是我多事,把我信箱內的家族信轉去我熟知的,陳先生及他所屬團體的粉絲常出沒的地方。
 
 而且我還很雞婆的幫他報了人氣票選的相關項目。
 
 
 
 我不想針對家族那位非常有正義之心的家人那篇文章說什麼;我說過了,我沒有把你提出這些傷人的質疑拿來當作我失敗的藉口。我ㄧ開始就說了,我失敗的地方,在於我將我自己的角色定位錯誤,不符合家族的走向及要求;因此我走。
 
 如果那位家人夠本事,當家的何不把管家的重責大任交給他?讓其滿腔熱血有發揮的空間。
 
 
 
 我可以不理會這些,目前最重要的是過我自己的生活。但是我的平靜卻毀在我多事的下載粉絲們熱情提供的音訊檔;聽完前三十秒,接下來我是寒著心聽完所有的內容。
 
 J姐說,我太沉默了;也許吧!看不過去的J姐把真相公佈出來了。當家的下節目第二天,沒有任何回應。
 
 我想我有一種補過的心態,用這種心態來做這些事情。我不敢要求他感謝我,但是連個知道了的回應都沒有-是不滿意我的舉動嗎?認為這樣還不夠?不夠彌補我擅自把整個社群丟回當家的手上,然後逕自拍拍屁股走人?
 
 這樣子的狀況,只讓我更堅定拒絕當家的邀約-至少,我會覺得我不出現也是正確的。我用什麼角色去?我拿什麼立場去?今天我已經不是管家的,更不是家人;有什麼好康的,說什麼我也不會覺得會落到我頭上來。
 
 
 
 老實說,我曾經以為,兩個面孔類似的人,因為是不同的兩個人,就算只因為志同道合而結識成為伙伴,我應該也不會遇到像前一個人如此機車的遭遇。
 
 可是我發現我錯了。因為後者比前者更甚之,傷人更於無形。
 
 我想,我的識人能力應該要再往上提升一點。
 
 
 
 也許,該做到眼不見為淨,才是正確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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